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吗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4-14 15:32) 点击:457 |
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吗? 《婚姻法》明确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对本条规定的过错,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多分财产,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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